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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見臣律師|96年|||板橋地方法院|律師網

原 告 乙 訴訟代理人 凌見臣律師 被 告 重陽綠堤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甲 友善列印 【判決主文】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伍拾肆萬伍仟元,及自民國九十五年九月 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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